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第五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体学习

作者:文尹荔玮 图欧阳池建 时间: 点击数:

4月26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2024年第五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考察湖南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研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受校党委书记刘望委托,党委副书记、校长蒋昌波主持学习会并作总结讲话,校党委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专班成员、二级党组织书记参加学习研讨。

会上,党委副书记王利华领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副校长殷晓元领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党内法规。

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张克勤作题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历次修订的演进规律》的辅导报告。他从严明纪律、政治引领、与时俱进、党纪本质、科学立规等五个方面梳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在逻辑和演进规律,精准把握党的纪律处分制度的“变”与“不变”;并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本职工作,以《学思践悟,担当作为,着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为题从学、悟、用三个维度作中心发言。他表示,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要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行为和自觉遵循,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中有戒、言行合规、用权公正。

党委副书记王利华结合个人学习体会,以《把学习<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题,从筑牢绝对忠诚、永葆干净底色、践行担当作为等三个方面作中心发言。他表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

其他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研讨要点,紧密联系学校、分管领域和自身实际,开展了深入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化思想认识,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加强内部监督。把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贯通起来,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蒋昌波作总结讲话。他表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就全校党纪学习教育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全校上下必须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实作风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深入落实。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要身体力行,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增强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好标杆做好榜样;三是要把准目标要求,抓实抓好重点学习任务。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学习《条例》为重点,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公与私、是与非、情与法等关系,让全体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四是要突出问题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学习《条例》为重点,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引导党员干部不敢不守纪、不能不守纪、不想不守纪,擦亮党员干部干净底色,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真正做到将铁的纪律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蒋昌波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持续加强学习、深化交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彰显以上率下的“头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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